退出閱讀

死神的印鈔機

作者:李查德
死神的印鈔機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0%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目前這位蒂爾呢?」我問他。
「那是我個人的事。」
「你找不到什麼有用的東西的,」芬利說,「我們搜遍了這裡的每個角落。」
我請芬利帶我去看看莫里森的家,因為我需要了解所有的情況。我們拐彎,向南走去,經過那塊綠地,離開了鎮中心。
「我們出去談談,好嗎?」我說。
「他們會讓你當局長嗎?」我問他。
他停下來,喝了一大口咖啡,咬了一口甜甜圈。
「真可怕!你們搜查過那輛車了嗎?」
我們從警戒帶下鑽過去,推門進了莫里森的屋子。裡面一片狼藉,到處撒著採集指紋時所用的金屬粉,每件家具都被移動過、翻找過、拍過照片。
他的聲音逐漸變小,最後沉默下來。
他又默默無言了。我們又喝些咖啡。這是個悲慘的故事,破滅的夢總是悲慘的。
「現場留有任何線索嗎?」
「我是第一個到達現場的人,」他說,「時間大約是早上十點。從星期五以後我就沒再見到莫里森,我得向他報告那件兇殺案的最新進展,可是電話卻一直聯繫不上。因此我就直接到他家去找他。」
「他是個南方佬,」芬利聳了聳肩膀說,「他們家族的人從一開始就在這裡當鎮長,我只能說目前這個不會比以前的差。」
「為什麼你得不到晉升?」我問他。
「我想這是很明顯的,」他說,「他們已經把我當作一個白痴,一個可用來裝點門面的黑人,不可能進一步提拔我。我的想法就某方面來說是有道理的,剛開始時我並不相信他們會錄用我。」
我從椅子上轉過身,眼睛緊盯著他。
他又沉默了。我想像他在一座繁忙的舊城市夜以繼日地辛苦工作著,分管十九世紀留下和*圖*書來的骯髒轄區,設備陳舊、工作壓力又大,面對著一批批的流氓、惡棍、怪人、政客和一堆問題。芬利熬過來了,他幹得真不錯。
「你以為我會把你說的話公佈在報紙上?」
「不會,」他搖了搖頭,「他們不會讓我當局長。」
「怎麼樣?」
我們走進便利商店,並排坐在靠窗的櫃台旁。
我回到樓下,芬利倚在門口的圓柱上等我。
「他們來了幾個人?」我問他。我嘗試構想當時的情景。
「那麼你就告訴我吧,我必須知道。」
他隔著桌子望著我。「你原以為被害的是哈柏,為什麼?」
「你打電話通知他莫里森的事時,」我問,「他感到難過嗎?」
我朝那輛林肯轎車走過去,車沒有上鎖,裡面散發著一股新車的氣息,除此之外什麼也沒有。然而我還是仔細地檢查了一遍,搜了車門旁和座位底下,什麼也沒有。然後我打開手套箱,發現了一把帥氣的彈簧刀,雙面刀刃,有七吋長,是日本製的外科手術刀,全新的,沒有使用過。我把刀收起來,放進口袋。在我沒有帶武器,卻又面臨著一次大麻煩時,莫里森的刀可能會派上用場。我從車裡鑽出來,與芬利會合。
「車是莫里森的,」他搖了搖頭,「我們只搜尋了闖入者可能留下的痕跡。」
「這件事該由誰決定?」
「你確定嗎?」我說。
「我的確應當得到晉升,」他說,「我比其他人都符合條件,因為我在大城市工作了二十年,那才是一個真正的警察部門。而他們幹過什麼?你瞧瞧貝克,他自以為聰明過人,可是在一個荒僻的小鎮一待就是十五年,他懂什麼?」
「你錯了,」我搖了搖頭,和*圖*書對他說,「那不是真正的原因。你不能當局長,是因為你是個守法的公民。」
「因此,我們顯然只有選擇離婚,沒有別的辦法。她要求離婚——真是太可怕了,完全不是我的意願。最後一個月我開始注意警察協會發佈的空缺位置。我發現這裡需要人,於是我打電話給亞特蘭大聯邦調查局的朋友,徵詢他的意見。他要我打消這念頭,因為這是個地圖上找不到的小鎮上的小小警察局,儘管職位是警探長,但實際上局裡只有一名警探。原先的警探是個怪人,他上吊自殺了;局長是個又蠢又肥的傢伙;鎮長是個守舊的喬治亞人,他甚至不知道奴隸制度已經被取消了。我那位亞特蘭大的朋友對我說:算了吧!然而當時我的生活糟透了,我想得到這份工作,我想我到這裡來可以埋頭工作,把它當作對自己的懲罰、一種懺悔;另外我需要錢,他們肯付高額薪水,而且我還期望得到生活津貼和律師費,因此我就申請到這裡來了,由蒂爾鎮長和莫里森局長對我進行面試。我那時是一個精神瀕於崩潰的人,瑞契爾,我狼狽極了,語無倫次,那是世界上最糟糕的面試,我給人的印象很可能是個白痴。然而他們還是錄取我了,我猜他們想要個黑人來裝點門面。我是瑪格雷夫鎮的第一個黑人警官。」
「四個人。腳印看不清楚,可是我想我能辨別出四個人的腳印。」
可見他們是做好充分準備而來的——他們事先知道莫里森夫婦會流許多血,因此他們穿橡膠鞋;想必他們也帶工作服來,就像屠夫殺牲口時穿的那種帶帽白色尼龍罩衣,鮮血飛濺時,工作服染上鮮紅的血跡。
「我想他會感到憂慮,」和-圖-書他說,「他討厭出事。」
我點了點頭,朝樓梯走去,來到主臥室門口,往裡看了一下。除了牆上鐵釘的痕跡和血污之外,的確什麼也沒有。血跡變黑了,好像有人往牆上潑了整桶瀝青般。門口的鑲木地板上能看到橡膠鞋留下的腳印,能看出兇手行走的步態。
「今年三月我辭掉在波士頓的工作——我已經幹了二十年,完全沒有污點,八次得到表彰。我是一個出色的警探,瑞契爾,我可以領取全部退休金。然而這時我的妻子發瘋了,從去年秋天開始,她就愈來愈歇斯底里。這件事說來真是諷刺啊,我們結婚二十年了。波士頓警局就像個瘋人院,我們每天夜以繼日地工作,周圍朋友的婚姻都破裂了,一對接著一對地離婚。」
他點了點頭。「星期天的報紙還攤在桌子上,有幾張已經讀過了,有的根本沒有碰過,早餐剩下的食物也還沒收拾掉。法醫認定是星期天上午十點左右發生的事。」
「他們還戴著手套,牆上的血跡是橡皮手套留下的。」
芬利點了點頭,「那是卡斯珀.蒂爾,他是第一代。這裡是蒂爾家族繁衍的地方,鎮長想必是老蒂爾的曾孫或什麼的。」
我們踩著碎石路向鎮中心走回去。遠處陡坡上的教堂和銅像在向我們招手。
「說不準,」芬利說,「碎石車道留有不少不規則的車輪痕跡,不過我看有幾道較寬的痕跡是新的。也許是一輛大的四動汽車,或是輛小貨車。」
我仔細地觀察芬利的神情,以便判斷我該信任他多少。我的決定攸關生死——我想他對一個簡單問題的回答將會使我下定決心。
我覺得自己恍如置身於地雷區中,需要找出一條安全的通路。
我對和_圖_書他凝視了一會兒。這是件生死攸關的大事。
「可是我沒有。」他說,「我妻子能忍受,她從不抱怨,沒有發過一次牢騷。她真是個好妻子,從來不使我為難。」
「大門是開著的,大約有半吋。看起來情況不妙。我走進去,在主臥室裡發現他們的屍體。那裡彷彿成了一個屠宰場,到處是血;莫里森被釘在牆上,就像懸掛在牆上一樣,他和他妻子被人用刀割成一片片的,樣子很可怕。因為天熱,屍體經過二十四小時之後已開始腐爛,發出難聞的氣味。我把局裡的人都叫過去,一起對屍體進行仔細檢查,然後把碎片重新拼好——真的是一塊塊地拼起來的。」
「用什麼交通工具?」我問。
「由鎮長決定。他待會兒就會到;他叫蒂爾,出身於喬治亞一個古老的家庭,祖先是鐵路大亨。你在這裡看到的一切都是屬於他家的。」
「說來話長——」
「是那個你們為他豎立銅像的人嗎?」我問。
「那他為什麼不任命你當局長呢?」我問,「你是這裡的資深警官啊。」
「那麼這是發生在星期天早晨的事了?」我問。
「當然。」他說。
他逕自地向前走,一面回憶當時見到的情景。
「發現什麼了嗎?」他問。
「問題是去年秋天開始的。」他接著說道,「眼看再過四個月我就要做滿二十年了,苦日子總算有盡頭了。我們想也許可以在什麼地方買座小房子,或者可以去度假,長時間待在一起。然而她突然發作起來,說她不願長時間跟我待在一起,她不要我退休待在家裡。她說她突然覺悟了,她不喜歡我,她不愛我了,她愛那二十年,不希望有任何改變。我簡直不敢相信她的話!那是我的美夢:工作二和圖書十年,四十五歲退休,然後趁我們變老之前,再快快活活地共同生活二十年。為了圓夢,我辛苦工作了二十年!然而她卻說她不要,她說一想起要在林間小屋裡與我再共同生活二十年就會使她渾身不舒服……我感到心酸,我們鬧翻了,我的精神面臨崩潰!」
「他就是不會。」芬利說,「我會不會被任命為局長用不著你來管,那是我自己要操心的事。」
「那麼你為什麼得不到提拔呢?」
到了離大街約幾百碼的地方,我們轉身向西,沿著一條碎石路走去,莫里森的房子就在碎石路的盡頭。那是一幢頗具規模的房屋,門口有白色圓柱,兩旁栽種著常青樹,門旁停著一輛林肯轎車。現在白色圓柱間已拉起齊腰高的警戒帶。
「我相信哈柏確實被人殺了;」我說,「莫里森被殺改變不了哈柏遇害的事實。」
「沒有。」我說,「我們走吧。」
我點了點頭。他的判斷聽起來有道理,莫里森和他的妻子必然會作垂死的掙扎,這的確需要至少四個人才能對付得了。
「我們要進去嗎?」芬利問。
他望了我一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你是說你是到這裡來裝裝樣子的?這就是你認為他們不會讓你當局長的原因嗎?」
「還是進去看一下吧。」我說。
我向櫃台邊的侍者示意付帳。聽了芬利的故事我很高興——他當不了局長,因此我能信賴他。我也信賴蘿絲珂。我們三個人就能對付其他任何人。
「血跡中留有腳印。」他的臉色變得很陰沉,「臥室裡到處是血,也到處都有他們的腳印。然而他們穿的是冬季橡膠鞋,就像北方冬天裡穿的那種,我們不可能把它當作有用的線索,因為每年都要售出幾百萬雙這樣的鞋子。」
  • 字號
    A+
    A-
  • 間距
     
     
     
  • 模式
    白天
    夜間
    護眼
  • 背景
     
     
     
     
     
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