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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

作者:妮基.法蘭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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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二十五章

第二部

第二十五章

我有時會頭痛。十三歲那年第一次嘗到頭痛的滋味,當時不曉得自己是怎麼了。後來我當然比較熟悉這種感覺,從肌膚的刺痛、身體一碰就疼,得知自己將要頭痛。但第一次的經驗,是從等待的感受展開——並非等待頭痛,而是知道頭痛將會悄然降臨。接著是左眼皮令人反胃地悸動,彷彿有什麼東西鑽進我的太陽穴。一種濕黏顫慄的感覺,使我更加作嘔。光線忽明忽暗,疼痛劇增,我得拉上窗簾、躺在床上,用胳臂壓住雙眼,但即便如此,還是可以感覺眼珠在眼窩裡陣陣跳動。最後我得睡覺了事,醒來之後疼痛褪散,我感到強而有力、洗滌淨化、前所未有地機敏。
我一向擅於隱藏,尤其是對我老媽——不過隨著時間推移,我也不能確定有哪些事她識破了,哪些事她還沒看穿。有時候我覺得她很愚蠢:一個大骨架、動作遲緩的女人,大腿很粗、厚重的頭髮粗糙蒼白,宛如稻草;臉蛋渾圓;嗓音輕柔,帶有拖腔,因為她來自西南部的薩默塞特。不過有時候,當我看著她、望著她那灰濛濛的雙眼,她的眼神卻給我一種癢癢的、不安的感覺,彷彿剎那間,我的衣服繃緊了。
我接受治療的時候,已經偷了不少錢,只不過醫生不曉得。而且不只是錢。我只要一進商店,就會順手牽羊,把一根巧克力棒放進口袋,或把一本雜誌塞進夾克底下。這並不代表我需要它們,或覺得我有權這麼做。我在家裡偷得更凶,雖然無法蒙混過關,卻也沒有就此罷手。有時我一出店家,就把偷來的T恤扔進垃圾桶。我從沒被逮過,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應該不是我聰明絕頂或手法高超,也許只是人們沒注意吧。無論如何,這麼做就能使我腦袋嗡嗡作響的聲音消失。我比較喜歡從真人身上行竊。要讓對方一直沒發現自己被偷了,其訣竅在於——錢要拿對分量,這樣他們才不會察覺東西不見了。有時候人們會一邊翻找口袋和皮夾,一邊顯出困https://m.hetubook.com.com惑的表情。但是,他們頂多會說,「錢跑到哪兒去啦?」而不會真的做些什麼。畢竟只是點小鈔與銅板嘛。
剛開始頭痛的前三年,我每個月會發作一、兩次,並且期待它的到來,因為之後會有種煥然一新、發光發熱的感受。漸漸地,頭痛的次數愈來愈少。現在大概一年頭痛個兩次,我也欣然接受它在體內竄流的能量。我喜歡頭痛。我對疼痛很在行,這是我的祕密之一。我背負著祕密,但是無人知曉。人是盲目的:他們之所以盲目,是因為不願看見事實。人是愚昧的,他們之所以愚昧,是因為不願知道真相。我想要重生。
醫生問起我的父親。他大概看過我的學校檔案。我明白重點在於裝出難過的樣子,但是別顯得悲不自勝;我得裝出想念父親的樣子,但是別想過頭了。我說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這麼說就已足夠。其中一張圖片裡有個小孩跟一隻貓。他問我是否有養貓。當時我雖然小小年紀,卻知道他想套我什麼話。他想知道我是否殘暴地對待貓咪。我沒有那麼做,就算我做了也不會跟他說。我只告訴他事實,那就是我曾經養過一隻貓,照顧牠、餵牠吃飯,有時候牠會到我床上睡覺。然後他轉移話題,問我其他事情,好比說嗜好以及我有沒有交朋友。我可以感覺他漸漸失去興趣。他在尋找辛辣刺|激的材料,但我得確定他啥都找不到。我必須顯得正常而無趣。
我從老媽開始下手。頭一回我從她包包裡偷走一張五鎊鈔票。這像是一個測驗,看看會發生什麼事。結果什麼也沒發生。於是我漸漸得寸進尺。有次我為了要買一雙帆布膠底運動鞋,摸走了二十英鎊,當晚我拿鞋子給她看,說是跟市場攤販買的,只要十英鎊。後來,我把同樣的招數複製在別人身上,但總是小心翼翼,仔細謹慎,就跟當間諜一樣。
那就像是我小時候養的一隻貓。我們家的花園和_圖_書小得可憐,後面有一道圍著鐵路的路堤。除了睡覺之外,其他的時間牠都待在那兒,凝視一叢灌木。我從沒親眼看過牠抓任何東西,可是我們卻在廚房餐桌底下發現證據;無頭小鳥、鼴鼠、老鼠的下半身。牠是隻可憐兮兮、吃罐頭食品的寵物貓,經過千百年來的繁殖,只成了某種絨毛玩具;不過在牠心底深處的某個地方,依舊以為自己是在叢林潛行的一頭猛獅。
當你幹下那種事,已經不會惹麻煩上身了。因為事情太大條了,缺乏對應的懲罰制度。經過護士悉心照料,以及待了一整天急診室後,我的級任老師跟校長都來找我談話。他們壓低嗓音、語帶同情地跟我懇談。我一出辦公室,就看到老媽坐在長凳上垂淚。我一邊擁抱她,一邊回頭張望,希望沒被任何熟人看見。
我哈哈大笑,保羅.雷惱羞成怒地低語,說我絕對不敢這麼做。聽到他這麼說,頓時一股力量在我心頭萌生。「把指南針拿給我啊,」我說,「拿給我,我就秀給你看。」
第一次殺人猶如失去童貞。我有所突破,進入了成人的新世界,並且期待人們可以在我身上看見這股銳氣,眼底的嶄新光芒,一種權威。可惜他們看不到,不過這樣也好。從別的角度看,它也像是失去童貞:混亂、幾乎滑稽的瞎摸亂找,在沙發上使勁掙扎,一種困窘和不可置信,一種黏膩。她的名字叫珍妮。我是指第一次做|愛的對象;不是我第一個殺的人。當年她十五歲,彎著身子、衣衫不整地壓著我,臉頰髒髒的。她突然變得好重。我記得當時只希望她趕快走開,可是她做不到,因為那是她爸媽的家。做|愛也很像殺人,因為做完之後,經過一陣激|情,經過顫慄與親密,我最主要的念頭是:就這樣?就這樣沒囉?就這麼簡單?
她名叫瑪麗。她認識我老爸之後便輟學,還不到二十歲就懷了我,這麼說她應該滿年輕的和*圖*書,只不過我總是把她想得很老,又老又無趣。所以當我聽到傑瑞.巴克在報攤外跟朋友說她還挺不賴的,我感到震驚不已。往事歷歷在目:還挺不賴的。我試圖從傑瑞的角度欣賞她,但這麼做無濟於事。我還是嫌她太魁梧,她從不化妝,也不好好梳理頭髮,老是穿帳篷似的衣服遮住自己的身材。據說我爸不是什麼好貨色,但她連這種爛咖也留不住。只有我跟她作伴,就這麼日復一日、週復一週,沉悶的日子年復一年。她白天在花店上班,晚上幫人家燙衣服。她連外套都不脫就忙著煮飯,然後坐著陪我吃飯,試著問我一天過得怎樣。我總是說她想聽的話,然後就能打開電視,假裝她不存在,假裝她沒有用灰白的雙眼盯著我看。「你在想什麼?」她用那溫柔的嗓音問我。而我老是說:「媽,我什麼都沒想。」不過這當然是謊話——我在想她長了一張死魚臉;我在想,真希望她可以閉嘴讓我靜一靜。她一天到晚咳個不停。我躺在床上,咳嗽聲不絕於耳。她在樓下燙衣服的咳咳咳;在樓上我臥房對面的小房間咳咳咳。
我望著躺在我身邊、露出一邊乳|房、緊挨著我的珍妮。那也是她的第一次。其實是她主動的,在派對上緊握我手,送我情人節禮物,甚至趁她媽不在,邀我去她家。如今我發現她是真心在乎,在乎發生了什麼事,在乎我這個人。她湊到我面前,親吻我臉頰,而我神魂顛倒。這將會成為她的第一次,甚至是初戀的故事,而我卻什麼屁都感覺不到。當事情自然而然地發生,我覺得我們像是兩個演技很差的演員。後來我發現,珍妮並不曉得自己是演員。她以為那是真的。
最後,我被送去接受治療。那位醫生身穿毛線衣,房間的牆上掛滿色彩鮮豔歡快的海報,地板上堆放玩具。他請我看幾張圖片,並討論它們,然後問起我的生活。雖然我只有十一歲,卻很快就找https://m•hetubook•com.com到規則。他不是一位真正的醫生——他並不想要幫助我,或使我變好。他想要測試我,看看我有沒有露餡,以顯示我異於常人。這就像是科幻片的橋段,某個傢伙可能是機器人,也可能是人類,你得問他問題,才能辨別異同。他就是這麼對付我。圖片裡的人三三兩兩,他要我說這些人之間的關係。再明顯不過的是,我得將他們視為正常的好人。於是我說第一張圖片看起來像是一個母親跟一個小孩,母親可能剛接他放學。他問我覺得父親上哪兒去了,我說他八成是在上班。我望著醫生,他對我點頭微笑。
我向來都會結交朋友,甚至也有知己,他的名字叫作強納生.懷特利。現在我依舊跟他保持聯絡。他還是住在雪菲爾。我們會給彼此打電話、傳簡訊,見面的時候一塊兒緬懷往日美好時光。聊以前是怎麼對著他家牆壁打網球。聊十二歲那年是怎麼喝蘋果酒喝到掛。聊以前上數學課怎麼搗蛋。有次我們在外露營,他還被一隻公羊追;我們也曾一同前往流行音樂節,光靠啤酒、薯片跟棉花糖就撐了三天;還有一次參加校外教學,引爆了滅火器。但是我絕口不提我騙走他老姊信用卡的往事,也不談有次跟他吵架,在深夜拿石頭砸破他家玻璃,我甚至連當時究竟是吵什麼我也記不得了。還有一次,我偷走一件他最愛的T恤,捲起來藏在書包裡,夾在物理跟美術課本中間,一直沒還他。那件T恤到現在我還留著,它是我最愛的衣服之一。它再也沒有強納生的味道,只有我的味道。
艾絲翠是最後一塊絆腳石。只要把她幹掉,我就自由了。置她於死沒啥困難。用不著大費周張,唯一訣竅就在於明白沒有訣竅可言。
這是一生一次、絕無僅有的一場秀。雖然眼前馬上一片朦朧,我卻聽見有人放聲大哭,還有書桌被撞倒的聲音,接著掀起軒然大|波,我被拖出教室,身後留下一道血痕。
你下定決心,然後付諸行動,就那麼簡單。我有好www•hetubook.com.com多事情想做。其中一件就是在十七歲之前把妹上床。我辦到了。另一件是成為足球高手。我曾經把球帶到鐵路旁的那一小塊地對著牆踢,並且練習讓球不落地,一練就是好幾小時。雖然沒有因此成為數一數二的足球好手,卻如願進入校隊,那也算差強人意了。成為校隊的一份子,代表我有所歸屬,我是酷哥。頭上抹髮膠,腿上有疤,女孩子喜歡我,或者至少嘴巴上這麼說。每個人都很假,但他們跟我的差別在於:他們沒有發覺,我卻發覺了。因此我比較優。我比其他人誠實,我知道自己是誰,也知道自己很孤獨。
在長大的過程中,有時候我想對人們咆哮:「你以為這一切都是假的,對吧?」不過我根本沒這麼做過,連一次都沒有。我十一歲那年念國一。我們幾個學生坐在教室後排,忍受一堂無聊的數學課;有個名叫丹尼爾.班頓的男生拿指南針的尖頭戮自己的胳臂。保羅.雷說他有辦法讓自己流血,並將尖頭刺進他的前臂。我們全都湊上前看,只見他雪白的肌膚冒出一個圓圓的小紅點。
奇怪的是,當我回顧過去,我非常清楚不該對醫生說什麼。我告訴他:指南針的事,我做錯了。我不知道當時自己是怎麼了。這也不全是謊言。我的確是做錯了。就那麼一次,我掀開假面具。真槍實彈地放手一搏。我揭穿人人沉浸的假想遊戲,秀給他們真實的血肉,可是人們不喜歡親眼目睹的真相。
我試過。我真的試過當她心目中的好寶寶。我當然一直記得她的生日,而且也記得別的事。她的結婚紀念日,加上她去過的約會,甚至是她老爸的祭日。我都記下來了,不過其實沒這個必要。我記性好得很。有時候我失眠,會躺在床上,在腦海中重溫記憶,確定思緒清楚無誤。別人的生日、出生地、電話號碼、他們最喜歡的食物、歌曲跟電視節目、他們害怕的蠢事、跟我說的或我偷聽到的故事。你永遠不知道這些東西什麼時候會派上用場。你得隨時作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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