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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與劍

作者:潘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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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各守本位

第三章 各守本位

藉著這位在一百多年前描述美國生活方式的外國人眼光,美國人可觀察到他們的祖先:這對他們而言是一件頗值得鼓舞的事。雖然今天美國已經有了許多改變,但其基本輪廓還是一樣。我們讀托克維里的著作時,會發覺一八三〇年代的美國,已經具備了今天我們所知的美國形貌。在這個國家,以前有過、現在也仍然還有像傑佛遜的同代人漢彌爾頓(Alexander Hamilton)一樣,偏好貴族式社會制度的人士;但是縱使漢彌爾頓本人也承認美國的生活方式並不是貴族式的。
發動珍珠港偷襲當日,日本使節向美國國務卿赫爾(Cordell Hull)所呈遞的聲明書中,也明確的提及這一點:
當然,在有些人之間,相互的尊敬是比較不必要的。在美國,這些人就是自己家庭生活圈子所包括的成員;當我們回到自己家中時,甚至把禮節的表面形式也丟棄掉。但在日本,家庭卻正是學習及細心遵奉禮節規則的場所。當母親還背負著嬰兒的時候,她會用手壓低嬰兒的頭,開始默默的教導嬰兒必要的禮節。幼童初學走路時,其第一課就是遵守對父親及兄長的禮節。妻子必須向丈夫鞠躬,兒女必須向父親鞠躬,弟弟必須向哥哥鞠躬,女子必須向兄弟鞠躬。這並不是處有其表的姿勢,它表示行禮者承認受禮者有隨心所欲做任何事的權力,也表示受禮者相對的承認了他在其地位上所應有的一些責任。以性別、世代以及長嗣繼承為基礎的階層制度乃是日本家庭生活的核心。
使萬邦皆能各守其位……乃是日本帝國一貫的政策……當前局勢與上述日本基本國策全然違背,故敝國政府無法容忍其繼續存在。
弘揚大義於八紘,締造坤輿成一宇,實我皇祖皇宗之大訓,朕所夙夜無忘者。顧今世局困厄,騷亂終止無期,而人類蒙禍愈劇。朕軫念禍亂速得戡定,平和早日克復……於茲三國盟約成立,朕見之深悅於心。
縱使在最悲慘的貧窮狀況中,農民不但向封建領主,也向幕府當局提出抗議。德川氏統治的兩百五十年間,至少發生過一千次這種起義事件。其起因並不是由於「四公六民」的傳統租稅制度,而都是對苛斂誅求的反抗。當情況不堪容忍的時候,農民即成群結隊擁向領主的城下;但其請願及裁決的程序卻顯得井然有序。農民把正式的改革請願書呈遞給大名的內臣。如果請願書被內臣積壓,或者大名不理會農民的抱怨,那麼他們就派出代表到江戶向幕府提出訴狀。在著名的例子裏,農民為了使訴狀能達到當局手中,就在幕府的高級官員經過江戶市中時,當街攔輿告狀。雖然為了訴狀的送達,農民冒了種種危險,一旦幕府當局收到了訴狀,即立刻展開調查,而其判決大致有半數是對農民有利的
事實上,日本人對天皇所抱持的觀念,在太平洋諸島中也可常常發現。在這些地區,他是「神聖首領」——有些直接參與政治,有些則把權力託付給別人。但無論如何,他的人身是神聖的。紐西蘭的部族中,「神聖首領」是極為神聖不可侵犯的,甚至不能自己取食,別人用來餵他的湯匙,也不可碰觸到他神聖的牙齒。當他外出時,必須由別人抬送,因為他神聖的雙腳所碰的土地將自動的變成墓地,而成為「神聖首領」的所有物。他的頭尤為神聖,任何人都不可觸摸。他的話可以傳達到部族諸神的耳中。在一些太平洋島嶼上,像是薩摩亞和東加,「神聖首領」是絕不參與世俗生活的,而由世俗的首領執行一切政務。十八世紀末到過東太平洋東加島的威爾遜(James Wilson),曾描述這個島上的政治體制「最像日本的政治體制,在日本,神聖的皇帝就像是軍事將領的政治犯似的。」東加島的「神聖首領」不參與公務,僅執行儀式性的任務。他必須接受最早採獲的果實,只有在他執行過一項典禮之後,人們才能吃這些果實。「神聖首領」去世時,人們用「天堂空虛了」這句話來宣佈他的死亡。人們隆重的把他埋入巨大的王墓中。但是,他絕不參與政治事務。
日本人生活的階層制度,若現在階級關係上的,就如同表現在家庭之中一樣徹底。在整個日本歷史中,日本一直都是個嚴格的階級社會;而一個具有幾世紀之久階層制度習俗的國家,會有極為重要的若干長處及短處。在整個有記載的日本歷史中,階層制度一直是生活的原理;甚至早在西元第七世紀,日本已經把從無階級的中國所吸收的生活方式加以修飾,以便適應自己的階層制度文化。第七、第八世紀,日本天皇及其宮廷正在著手一項工作,想要用使日本使節詫異的中國高等文明的習俗,來充實日本的文化。他們以無比的精力貫注在這件事業上。在此之前,日本甚至還沒有書寫文字;在第七世紀裏,日本採用了中國的表意文字來記述他們自己全然不同的語言。日本擁有自己的宗教,其中包括四萬種鎮守山岳、村莊,並能賜給人們幸運的神祇——這種民間宗教歷經各種改變,最後成為今天的神道。在第七世紀,日本從中國全盤的吸收進佛教,視之為一種「對保護國家極有幫助」的宗教。日本尚未有宏偉的永久性公私建築物,因此天皇就照著中國首都的模型建造了新的奈良都,同時日本也學習中國的式樣,在各處建立壯麗的佛寺和巨大的僧院。天皇頒行使節從中國報導回來的官職階級制度和律令。這種由一個主權國家所進行的成功、有計劃的文化輸入,在世界史中實難找出第二個例子。
在日本,由世代、性別及年齡所帶來的特權是極大的。但行使這些特權的人,並不自視為專橫的獨裁者,而毋寧是被委託m.hetubook.com•com責務的人。父親或長兄承擔對家族全體的責任——不管其成員是現存的、已逝的、或是尚未誕生的。他必須做重大的決定,而且負責其實現。但他並非擁有毫無限制的權力,而是必須對家族的名譽負責。他必須使兒子及幼弟銘記家族所留下的物質、精神兩方面的遺產;他必須勸他們做有用之人。縱令他只是個平凡的農民,他也會抱持著「自重的態度」(noblesse oblige)向祖先負責;如果他所屬的是更崇高的階級,那麼他對家族的責任也就愈重。家族的要求先於個人的要求。
在日本人的生活中,藉著適當的行為而一再表達的不僅是階級差異而已——雖然這一點極為重要——其他必須加以考慮的還有雙方的性別、年齡、家族關係以及過去的交往等因素。甚至相同的兩個人之間,在不同情境所表達的尊敬也有不同的程度:一個平民可以用親暱的態度對待另一個平民,毋須向他鞠躬,但是當他穿上軍裝,而他的朋友還穿著平民服時,後者就必須向他鞠躬。遵守階層制度可以說是一種藝術,必須考慮到無數因素之間的平衡,在某一特定場合,有些因素可能相互消解,但有些因素則彼此增強重要性。
但是,日本從開始就未能複製中國無階級的社會組織。日本所採用的官職,原來在中國是給予通過國家考試的行政官的,但在日本卻是給予世襲貴族及封建領主,於是變成了日本階層制度的一部份。當時的日本分裂成許多半獨立的藩,各藩的領主不時互相嫉視對方的勢力;而具有重要性的社會規定,都是跟領主及其家臣門客之特權有關者。不管日本多麼努力不懈的從中國輸入文化,也無法接受任何用來取代原有階層制度的生活方式:像是中國的官僚行政制度,或是把各種身分、職業人士包容進一個大氏族的擴展氏族制度。日本也同樣沒有辦法接受中國人的世俗皇帝觀念;皇室的日文名稱意思是「居於雲上之人」,只有這一家族的人才能繼承皇位。不像中國,日本從未有過朝代的更替。天皇是不可侵犯的,其身體是神聖的。把中國文化導入日本的那些天皇和廷臣,無疑是無法想像中國人對這些事的安排為何,也沒有料想到他們做了甚麼樣的更改。
能夠維持封建制度安定的兩個階級是武士和農民,德川幕府將之凍結為固定的形式。家康平定內戰之前,偉大的武將秀吉已經藉其著名的「劍狩」,完成了這兩個階級的分隔。他解除了農民的武裝,賦予武士佩劍的特權。武士不得再兼做農民、工匠或商人;甚至身分最低的武士,法律上也禁止他從事生產工作,他是寄生階級的一份子,每年可以從農民的賦稅中抽取定額的俸祿。每個大名把他所徵收的稻米,再按核定的數量分配給武士家臣。武士根本毋須為生活的資源煩惱,因為他完全倚靠其領主。在較早的時期,也於各藩之間毫無休止的爭亂,使得封建領主與武士間的聯結愈加強固;太平的德川時代,這種聯結變成經濟性的。日本的武士,不像中古歐洲的騎士,並不是自己擁有土地及農奴的小領主,也不是投機的遊歷武人。他只是個依靠年金生活的人,其俸祿的多寡,早在德川時代早期就已依照其家系地位的高低被決定了。武士俸祿的數額並不大;根據日本學者的估計,所有武士的平均俸祿大約與農民的收入相等——這確實只能維持起碼的生活水準。如果這微少的俸祿還要派分給幾位繼承人,對家族是極為不利的;因此,武士只好限制家族的人數。最令他們氣短的,莫過於由財富和虛飾而來的權勢,因此他們特別強調節儉的美德。
因此,當我們在珍珠港事件前夕向日本聲明美國太平洋政策所根據的高超的道德基礎時,我們是在表達我們最信賴的一些原則。根據我們的信念,我們所指出的方向將會逐步改善這個未臻完善的世界。同樣,當日本人表明對「本位」的信賴時,他們也指出了由社會經驗而深烙在他們心中的生活原理。幾個世紀以來,在日本人生活中最固定不變之處,不平等一直是其社會生活的原理。對他們來說,依據階層制度所做的行為,就像呼吸一樣的自然。但是,這並不是一種單純的西方式集權主義。在日本,控制別人以及受別人控制的人,都遵循著與我們不同的傳統而行動;現在既然日本人已經承認了美國權威在其國內的高階層地位,我們更須儘可能對日本人的信念獲得最清晰的瞭解。只有如此,我們才能預料他們在現況下所會做出的行動。
在日本,情況就有所不同了。一直到十九世紀中葉,只有貴族及武士家族才能使用姓氏。姓氏是中國氏族制度的根本要素,如果沒有姓氏,或者相當之物,氏族組織即無法發展起來。在某些部族裏,姓氏的相當物之一是族譜的保存;但是在日本,只有上層階級才保存族譜,而且他們所保存的紀錄,像「美國愛國婦女會」(Daughter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所用的推算法一樣,是從現存者往前逆溯,而不是向下推算,把由一個共同祖先所傳的所有同代人都包括在內。這是兩種迥異的方式。此外,日本是個封建國家;人們盡忠的對象,並不是親族大群體,而是封建領主。他是所領轄地域的主君;他跟中國的流動性政府官吏比較起來,是極為不同的:後者對他所治理的區域而言,常常是外地人。在日本,重要的是在於一個人是屬於薩摩藩,或者屬於肥前藩;一個人是跟他所屬的藩連結在一起的。
「本位」不只表示世代的不同,也表示年齡的差異。當日本人想要說明一種極為混淆的狀態時,他們說那些事是「非兄非弟」;這就像我們說「非魚非鳥」(neither fish nor fowl)一樣。在日本人看來,一個做長兄的人必須保全長兄的性格,就像魚必須留在水中一樣。長男是家的繼承者;到過日本旅遊的人常談及「日本的長男極年幼時就具有的責任感」。長男分享許多父親所擁有的特權。在過去,他的幼弟有朝一日必須倚靠他;而今天,尤其在小鎮及村莊裏,長男必須留在家中繼承家業,他的幼弟卻可以求上進,接受更高的教育,獲得更多的收入。舊的階層制度習俗依然有強大的力量。
日本人喜好、信賴其詳細明確的行為「地圖」,是有一些理由的。只要一個人遵循規則,就可以獲得安全的保障。它允許人們對不當的侵略行為提出抗議,它要求相互義務的履行。當德川幕府在十九世紀上半葉崩潰時,日本國內沒有任何群體贊成撕毀這張「地圖」——日本沒有法國大革命式的劇變,甚至連一八四八年二月革命式的運動也未曾發生。但那時候的情勢是危險的。從庶民到幕府,每個階級都欠了高利貸者及商人的債。龐大的非生產階級以及巨額的經常財政支出,已經變得無法支持;被貧窮所迫的大名已經無法支付武士規定的俸祿,而整個封建紐帶的網狀組織變成了一個笑柄。為了維持平衡,他們再增加農民原已極為苛重的租稅;這hetubook.com•com些租稅都是先行數年就已徵收,農民貧困不堪。幕府也陷於破產狀態,毫無辦法維持現狀。一八五三年培理提督率領艦隊出現時,日本內部正處於極度窮困之中。在他強行登陸之後,日本毫無力量拒絕於一八五八年與美國簽訂通商條約。
家康遭遇到一件最棘手的問題,而他所選擇的並不是簡易的解決辦法。有一些雄藩的領主在內戰中反對他,直到慘敗之後才向他歸服。這些領主就是所謂的「外樣大名」〔旁系諸侯〕。家康讓這些領主繼續控制他們的藩地和武士;事實上,在日本所有的封建領主之中,他們仍然是在其領地內擁有最大的自治權者。但是,家康免除了他們擔任其家臣的榮譽,並且不讓他們負擔一切重要的職務。家康把這些重要職位保留給「譜代大名」〔世代諸侯〕——他在內戰中的擁護者。為了維護這一困難的政權,德川氏應用了一種策略:就是防止封建領主擴展勢力,或者聯合他藩向將軍的統治挑戰。德川氏非但沒有廢除封建體制,為了維持日本的和平及德川氏的統治,他們甚至還要強化封建體制,使之更為鞏固。
自從美國建國以來,我們的觀念一向就是如此。傑佛遜將之寫入獨立宣言,憲法所根據的權利法章也同樣以此為基礎。這些新建國家所頒佈的公文書中的正式辭句,其重要性正在於:它們反映了正在美洲大陸一群人民生活中成形的生活方式——一種不同於歐洲的生活方式。有關美國的國際報導,最重要的文獻之一是一位年輕法國人托克維里(Alexis de Tocqueville)於一八三〇年代早期訪美後,關於平等這一問題的撰述。他是一位聰睿而感受力極強的觀察者,因而能在美洲這個化外世界——那時的美洲確是化外之地——看出許多優異的地方。年輕的托克維里是在法國貴族社會中長大;這個社會在一些當時仍然活躍且具有影響力的人士記憶中,先後受到法國大革命及拿破崙徹底新法改革的震撼衝擊。因此,托克維里頗能欣賞當時在美國的新奇生活秩序,雖說他是透過法國貴族的眼光來觀察,而且著作的目的是向舊世界報導未來的事物。他相信美國是人類發展的一個前哨站,而這一發展趨向也必會在歐洲以不同的方式發生。
封建時期日本階層制度——從賤民一直到天皇——的極度明確性,在現代日本遺留下深刻的痕跡。畢竟,直到七十五年前封建體制才在法律上被廢止,而根深蒂固的國民習性並不易在一個人的有生之年消失掉。我們在下章中將討論到,現代的日本政治家也周詳的釐訂計劃,想要不顧國家目標的根本改變,而保存下封建體制的大部份成素。日本人在一個任何行為細節都有所規定、社會地位有所確立的世界中長大成年,這種現象是任何主權國家無法匹比的。兩百年間,武力在這個世界裏維護了法律和秩序,日本人學得把詳細規定的階層制度與安全視同一物。只要他們停留在既知的領域內,只要他們屢行既知的義務,他們就可以信任這個世界。盜賊被控制了,大名紛爭的內戰被防止了。如果人民能夠證明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他們就可以像上述被剝削的農民一樣提出抗訴;雖然這對個人是危險的,但卻是大家所認可的手段。歷代德川將軍中最英明者,甚至設立了一個「訴願箱」,任何老百姓都可以把抗議書投進去,而只有將軍本人有開啟的鑰匙。在日本,侵略性行為如果是屬於行動規則所不允許者,一定會受到矯正:這是真確的保證。人們信賴這些規則,只有遵照其規定活動時,才會安全無虞。也只有遵循規則,而不是修改或反抗它,才能表現一個人的勇氣和高潔。日本人認為,在這些規則所限定的範圍之內,是一個既知的、可信賴的世界。其規定並不是十誡式的抽象倫理原則,而是下列這種詳細的說明:在這種情境中應當如何、在那種情境中又該如何;如果一個人是武士應當如何、如果一個人是庶民又該如何;對待長兄應當如何、對待幼弟又該如何。
德川時代的武士並不只是玩劍的武夫。他們慢慢變成領主的財產管理人,以及嗜好古典劇及茶道等風雅藝術的專家。一切正式文書都必須由他們撰寫,大名的策謀也藉他們的巧妙手腕而進行。兩百年的和平是一段長久的時期,靠著個人的劍術也只能達到有限的發展。就像商人在階級的規制下發展出一套追求舒適優雅的生活方式一樣,武士也把劍放在一旁,去磨練各種風雅的藝術。
雖然天皇有時毫無政治上的實力,而只是「軍事將領的政治犯似的」,但是根據日本人的定義,他在階層制度中也占著一個「本位」。在日本人看來,天皇對世俗事務的積極參與,並不是衡量其身分的尺度。征夷大將軍所統治的幾個世紀中,日本人仍然珍惜天皇在京都的宮廷。只有從西方人的觀點來看時,他的職能才顯得多餘而無用。處處都習慣於階層角色之嚴格定義的日本人,卻持著不同的看法。
這一份日本政府備忘錄,是針對赫爾國務卿前數日的言論而發。赫爾曾強調美國的政策原則,這些原則在美國來說,其為基本的、神聖的,正如同階層制度在日本的情況一樣。赫爾所提及的四項原則為:各國主權及領土完整的不可侵犯性;他國內政之不可干涉;對國際合作及和解的依賴;以及平等的原則。這些都是美國人對平等不可侵犯權利之信仰的重點,也是我們認為國際關係及日常生活同樣必須根據的原則。對美國人而言,平等乃是期望一個更美好世界的最高、最善的基礎;它代表免於暴政、免於干預、免於強迫負擔的自由;它也代表法律之前的平等,以及改善生活情況的權利:在我們看來,它是人在世上一切權利的基礎。甚至當我們違背平等這一原則時,我們仍然認定它的價值;同時我們以正義感向階層制度挑戰。
因此,日本的制度並不限定一個人只能跟同階級的人通婚。階級間通婚,有幾種被認可的方式。其結果造成富商向下層武士階級滲透,這加深了西歐與日本的最大差異之一。歐洲封建制度的崩潰,是由於逐漸發達而有力的中產階級的壓力,這階級支配了現代的工業時期。日本並沒有發展出這種強大的中產階級。商人及高利貸者利用社會所認可的方式「購買」上層階級身分,商人與低層武士階級變成了同盟。當封建制度同時在日本及西歐式微的時候,日本社會所認可的階級流動性比歐陸各國還大:這雖然是奇怪、料想不到的事,但是日本貴族與資產階級之間全然沒有階級鬥爭的跡象,卻是這一說法最有力的證據。
武士及農工商三個階級之間,存著難於跨越的鴻溝。後三個階級是「庶民」,而武士不是。武士佩戴劍來表現其階級的特權和記號;它也不僅是裝飾品而已,武士有用劍來處置庶民的權利。德川時代以前,他們一向就如此;家康所頒佈的法令,也只是對舊有的習俗加以認可而已:「對武士無禮、或對上級不敬的庶民,可在當場斬決。」家康並沒有想到必須建立庶民與武士階級間的相互依賴關係,他的政策所根據的是嚴格的階層規制。這兩個階級都受大名的統率,也須直接向大名交涉事務;他們彷彿是上下於兩條不同的階梯。每條階梯上都各有法律、規制、支配與相互義務;兩條階梯上的人,隔著長遠的距離。雖然情勢一再在這兩個隔絕的階級間架起橋樑,但那並不是體制之中固有的一部份。
想要瞭解日本民族,第一步必須從「各守本和_圖_書位」對他們所具有的意義下手。日本人對秩序及階層制度的信賴,我們對自由和平等的信仰,乃是兩種相差甚遠的態度;我們很難把階層制度視為一種可行的社會機構,而給予適當的理解。在日本民族有關人際關係以及個人國家關係的整個觀念中,他們對階層制度的信賴乃是核心所在;為了瞭解日本人的生活觀,我們必須先描述一下他們的各種民族制度,諸如家族、國家、宗教及經濟生活等。
日本的階級限制,也具有一些如在印度所未有的可塑性。日本人可以從習俗中學得一些明確的權變之術,一方面變通固定的制度,另一方面又不會跟公認的方式相牴觸。一個人可以用許多方式改變階級地位。日本的貨幣經濟體制必然使高利貸者和商人變成富豪,這些新富利用種種傳統方式滲透進上層階級。他們利用抵押權和地租變成「地主」。農民的土地固然不可讓渡,日本的地租也非常高,因此讓農民留在土地上對地主是有利的。高利貸者在其土地上居住下來,搜集地租;在日本,這種土地「所有」不但帶來利益,也帶來權勢。他們的子女與武士階級通婚,最後他們變成士紳階級。
日本封建社會具有複雜的層化組織,各人的地位都是依世襲而決定。德川氏使這種制度更加固定,並且規定了各階級分子日常行為的細節。各戶的家長必須在門口寫明他的階級地位以及有關世襲身分的所定事實。他所穿的衣物、所買的食物、所能合法居住的房屋,都依世襲身分有所規定。在皇室及宮廷貴族〔「公卿」〕之下,有四種階層性的社會階級:武士、農民、工人、商人;在這些之下,還有賤民階級。這些賤民階級之中人數最多、最著名的是所謂的「穢多」(Eta)——各種污穢職業(tabooed trades)的從事者。他們包括清道夫、死刑犯的埋葬者、死獸的剝皮者、皮革製造者。他們是日本的不可觸賤民(untouchables),或者更正確的說,是日本的「不可數計者」(uncountables)——因為通過他們村落的道路里數從未被計算過,彷彿這些地區的土地和居民根本不存在似的。這些人生活極為貧苦,雖然其職業受到保障,他們仍然被排除在正式社會組織之外。
另一種把氏族制度化的方法,是藉著在神社或聖地對遠祖或氏族神祇的祭拜。日本的「庶民」,縱令沒有姓氏及族譜,還是有可能從事這類活動的;但日本卻沒有對遠祖的祭祀儀式,而且在「庶民」從事祭典的神社裏,集合在一起的村民並沒有指證共同祖先的必要。他們被稱為神社之神的「氏子」,只因為他們居住在這位神祇的轄域內。當然,就像世界各地的村民一樣,這些村落祭拜者在經過世世代代居住於固定區域後,是互相有所聯繫的,但他們並不是具有一個共同祖先的緊密氏族群體。
對祖先的崇拜儀式,是在家舍內另一極不相同的祭壇進行,所祭祀的祖先,也只包括近期去逝的六、七位而已。在日本的所有社會階層中,人們在這祭壇之前表達對祖先的尊敬,他們擺設食品來祭奉生前見過面的父母、祖父母、以及一些近親,祭壇上的墓碑狀小牌位所代表的就是這些人。在墓地,曾祖父母墓碑上的文字已不再加以修飾,甚至對第三代祖先的墳墓,也早就無法辨認。在日本,家族聯繫幾乎像西方一樣薄弱,法國的家族組織可能是最相似的例子。
雖然日本近代推行了西化措施,它仍然是個貴族社會。人們在每次招呼、每次接觸中,都必須表現出相關各方社會距離的種類及程度。當一個人向另一個人說「吃」或「坐下」時,必須視對方是晚輩、長輩,或者是否可以跟對方親暱交談,而使用不同的辭句。在不同的情境中,必須使用不同形式的「你」,而其動詞也有不同的字根。換句話說,日本人像太平洋許多民族一樣,有所謂的「尊敬語」;使用「尊敬語」時,日本人還附加上適當的鞠躬和跪拜。支配這些行為的有詳細的規則和慣例;人們不但要知道該向誰鞠躬,還需知道行禮時彎身的程度如何。對一位主人是適度的鞠躬,在另一位身分稍有不同的主人看來,就構成了一種無禮而使他感到憤慨。鞠躬更具有不同的程度:從額頭碰及地面上兩手的跪拜禮,一直到最簡單的傾肩點頭。人們必須學習——而且極早就須學習——如何在不同的境況中表達不同的禮節。
日本人慣於透過他們的階層觀念來看整個國際關係問題,就像他們用同一觀點來看其內部問題一樣。過去十年來,他們一直自視為處於國際階層體系的頂端;而今,雖然此地位已屬西方國家,他們的階層觀念卻依舊顯示他們接受現勢的態度。日本的外交文件一再表明他們對階層制度的重視。一九四〇年日本與德、義所締結的三國同盟盟書前言包含了下面這段話:「大日本帝國政府、德國政府及義大利政府確信,唯有在世界各國各守本位的先決條件下,才能實現任何持久的和平……」簽訂盟約時日皇所頒佈的詔書,也述及同一論點:
以上對日本家族階層制度所做的平舖直述,當美國人以不同的人際行為標準來閱讀時,當然會覺得忽略了強調日本人對家庭中強烈、公認的感情紐帶的容忍。日本家庭有極強大的團結性,而他們如何獲致這種團結正是本書的主題之一。同時,當我們企圖從廣闊的政治、經濟生活去瞭解他們對階層制度的需求時,我們必須認識他們在家庭之中如何徹底的學習了這種習性。
不過,跟大多數其他亞洲國家比較,日本的婦女卻可以說擁有極大的自由,而這並不單是日本西化的一環現象。中國上層階級所流行的婦女纏足習俗,從未在日本發生;今日的印度女性看到日本婦女自由自在進出商店、在街上來來往往、更毋須將自己隱藏在深閨,也是驚歎不已。日本的妻子負責一家的購物,掌理一家的錢財。在拮据的時候,他們必須挑選家中的財物,送到當舖去典當。婦女可以指揮她的傭人,對子女的婚姻有極大的發言權;當她做了婆婆之後,通常會以嚴峻的態度來處理家務,彷彿忘了她過去半輩子也是個唯命是從的女子。
我們很容易就可以指出,在日本這兩個階級所作的主張,是相互有利的。但是,在法國為甚麼不是這樣的呢?在西歐,有一些個別的事例,是兩個階級的主張相互有利的。但是,歐洲社會的階級固定性是極強的,而法國的階級鬥爭使貴族的財產被沒收。相反的,在日本貴族與資產階級更密切的聯合起來。推翻式微幕府的聯盟,是由商人、金融階級與武士階級聯合組成。日本的現代保留了貴族制度,如果沒有日本社會所許可的階級流動手段,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總之,在日本,「孝道」只是有直接接觸的家庭之內的事。它表示每個人在由父親、祖父、伯叔、伯叔祖以及這些人之後裔所構成的群體裏,必須根據各人的世代、性別及年齡而守其本位。甚至在可能包含較大群體的豪門望族裏,其家族也分裂成獨立的系脈,次男以下的男子必須各自創立分家。在這種狹小、可以直接接觸的群體內,規範「本位」的法則是極為詳密的;在長者正式隱退(inkyo)以前,其命令必須嚴格奉行。甚至在今天,一位兒子已成年的父親,如果他的父親尚未隱退,他所進行的所有事務必先獲得那位年老祖父的許可。有些人已屆三四十歲,婚姻大事還是由父母一手包辦。做為男性家長的父親,進餐時是第一個動手的人,洗澡也是他最優先,家人對他鞠躬行禮時,他只需輕輕點頭回應。日本有一則極為流行的謎語,我們可以大略翻譯如下:「為甚麼想要向父母提供意見的兒子,就像想要頭上長毛的和尚一樣?」答案是:「不管他多麼想,都無法和_圖_書做得到。」
因此,儘管日本所進行的中國文化輸入事業,這一新文明卻只為往後幾世紀世襲領主與家臣之間互相爭奪霸權的衝突鋪了道路。第八世紀結束之前,貴族的藤原氏終於掌握了支配權,把天皇排擠到幽僻的地位。然後,藤原氏的支配權被封建領主否認,整個國家又陷入內亂。封建領主之一,著名的源賴朝征服了所有競爭者,在將軍——其全稱應為「征夷大將軍」——這個古代的軍事稱號之下,成為全國實際的統治者。按照日本的慣例,賴朝使這個官職變成源氏的世襲壟斷物——只要其子孫能夠控制住其他世襲領主。天皇變成有名無實的人物,其主要的重要性只是在於將軍必須經過他的儀式性任命;他並不擁有政治權力。掌握實際權力的,是試圖藉武力支配各藩的所謂軍事幕府。每個封建領主——大名——都擁有自己的武裝家臣——武士——而這些武士的劍受著封建領主的支配,在動亂時期,他們也可以隨時在領主的命令之下向敵藩或將軍的「本位」挑戰。
當然,孝道是日本與中國共有的崇高道德法則,中國的孝道理論,跟著中國佛教、儒家倫理以及中國世俗文化,早在西元第六、七世紀便為日本所吸收。但是,為了適應日本不同的家族結構,孝道的性質必然的被加以修改。在中國——甚至今天——一個人必須對所屬的大氏族盡忠,這種大氏族可能包含上萬的成員,對這些人它有支配的力量,它也從這些人獲得支持。當然,由於中國幅員廣闊,各地可能有區域性的差異,但在大部份地域,任何村落的居民可以說都是同一氏族的成員。中國四億五千萬人口中,只有四百七十個姓氏,而同姓的所有人都自認多多少少是氏族兄弟。在一整個區域內,所有人可能毫無例外的屬於一個氏族;而且,居住在遠地都市的家庭也是他們的同氏族成員。在像廣東那種人口稠密的區域,所有氏族成員都聯合起來維持氏族祠堂的經營,在一定的日子裏,他們向一個共同祖先以降上千個已逝氏族成員的牌位做祭拜儀式。每個氏族都擁有共有的財產、土地及祠廟,並且擁有可以作為有前途的氏族子弟教育經費的氏族基金。每個氏族也都保存著分散成員的消息,並且一年左右就修訂刊行詳細的族譜,把可以分享氏族權利的成員都列名於內。每個氏族也都有世代相傳的家規,因此,當氏族與治安當局意見不符時,他們由於家規的禁止,可能不把族內犯罪者交由政府處理。在帝制時期,這些出半自主氏族所構成的大社群,是由以外來的國家任派長官為首的官吏機構所治理,這些官吏機構以一種鬆散的態度來執行國家政府的使命。
縱使今天的政治評論,譬如有關大東亞政策的議論中,也生動的敘述了這種傳統的長兄特權。一九四二年春季,有一位代表陸軍省發言的中校軍官,談及共榮圈問題時曾說:「日本是其他國家的長兄,後者是日本的幼弟。占領地的居民必須徹底明白這一事實。過分體恤他們,會使他們處處想利用日本的仁慈,這將對日本的統治產生致命的影響。」換句話說,長兄決定甚麼是對幼弟有益的,而且在執行的時候,不可表現「過分的體恤」。
總之,歷代的德川將軍都企圖鞏固各藩地中的階級組織,使各階級都依賴著封建領主。在各個藩地內,大名處於階層制度的頂點,他可以對隸屬者行使特權。將軍最大的行政問題是控制大名,他處處預防他們締結聯盟,或者推動侵略計劃。各藩的界線上,都駐守著驗關官吏,以便嚴密監視「出女入鐵砲」,使大名無法送出婦女而輸入武器。大名也必須獲得將軍的許可,才能締結任何婚約,這樣他們就無法形成危險的政治聯盟。各藩之間的交易活動,受到種種妨礙,甚至連橋樑都禁止通行。將軍所派出的密探,更詳盡的向他報告大名的支出情況;一旦藩主的財庫充盈時,將軍即立刻要求他從事浩大的公共建設,使其財力減弱。最著名的一項規定是,一年當中,大名必須半年住在首都;而當他回到本藩時,還必須把妻子留在江戶(東京),作為押在將軍手中的人質。藉著上述種種辦法,幕府確保了優勢,並且鞏固它在階層制度中的支配地位。
萬邦各守其位,兆民安居樂業,乃曠古大業,其前途尚為遼遠……
但是,幕府對農民請願的判決,卻不能滿足日本人對法律和秩序的要求。雖然農民的抱怨可能是正當的,而國家也應該尊重他們的要求,但農民領袖卻違犯了階層制度的嚴格法規。不管當局的判決對他們如何有利,他們卻破壞了服從領主這條最基本的法規,這是不可忽視的罪過。他們的動機雖然純正,但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此。農民自己也承認這種無法逃避的命運。他們的英雄被宣判死刑,人們聚集到執刑現場,看著那些農民領袖被投入油鍋、砍首、或釘上木架,但群眾在這時候並不起而反抗。這就是法律和秩序的表現。他們也許會在事後為死者建立祠堂,奉之為殉道者,但他們卻認為處刑是他們所遵循的階層法規中的一部份。
但是,當時在日本湧起的口號是「一新」(Isshin)——回復往昔、復興傳統。它是革命的反面,甚至也不是進步的。伴隨著「尊王」這口號而起的,是同樣流行的「攘夷」口號。全國都支持回復到鎖國黃金時代的政策,而少數認為這條路線行不通的領導者,其努力所得的報酬是慘遭暗殺,日本這個非革命性的國家似乎極不可能會改變方針,轉而學習西方的模式;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五十年之後,日本竟然能夠在西方國家的專長方面,跟西方國家競爭。但是,這些後來都發生了。日本利用自己固有的長處——這些都不是西方國家所有的長處——而達成了一項日本國內強大的上層群體及輿論從未要求的目標。一八六〇年代的西方人如果能夠從水晶球中預見日本的未來,他也不會相信它。那時候,沒有一點跡象預示著未來數十年間將橫掃日本的狂風。但是,不可能的事終於發生了。日本落後、受封建制度支配的人民,轉向一條新道路,而且繼續的走下去。
總之,他對這個新世界做了詳盡的報導。在這裏,人們確信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他們的社交活動建立在一個新的、和諧的基礎之上,他們以平等的身分交談。美國人毫不拘泥於階層禮儀的枝節末葉;他們不向他人要求一定的禮節表示,也不會向他人表達一定的禮節,他們喜歡說他們不欠任何人甚麼東西。在這裏並沒有舊貴族或羅馬式的家族存在,也找不到在舊世界裏支配生活的社會階層制度。托克維里指出,這群美國人最信奉的是平等;在必要的情況下,甚至自由也會被美國人忽略。但是他們卻奉行平等原則不矢。
僅僅比賤民高一級的是商人;不管美國人覺得多麼奇怪,這種情況在封建社會中是極為實際的。商人階級一向是封建制度的破壞者;一旦商人受到尊重而且發達起來,封建制度隨即衰敗。當德川氏在十七世紀,以任何國家未曾頒行過的峻法實行鎖國政策時,他們把商人的根基都拔除掉了。過去,日本與中國及朝鮮的整個沿岸地區之間,都有茂盛的貿易關係,商人階級順運逐漸發達起來。德川氏卻規定,凡是建造或航行一定大小以上的船隻,即可判以極刑,因而使這些海外貿易活動停頓下來。政府所許可的小型船隻既無法遠航至中國大陸,也無法載運大量的貨品。由於各藩的交界線上都設有關卡,嚴格取締商品的出入,國內貿易也受到嚴重的限制www•hetubook.com•com。另外有一些法規,處處強調商人的卑低地位。節約條例規定他們所能穿的衣物、所能持用的傘、婚喪所能花費的錢數。他們也不能與武士居住在同一區域之內;法律上並不保障他們免於特權武士之劍的欺凌。當然,德川氏這種輕商政策在貨幣經濟體制中必然遭遇失敗;雖然當時的日本是貨幣經濟社會,德川氏還是企圖將其政策付諸實施。
另一種變通階級制度的傳統方式是收養的風俗,它提供了一條「購買」武士身分的路徑。儘管德川氏對商人強加了許多限制,但他們卻變得更富有,這時候他們就把兒子送到武士家庭中做養子。日本人很少收養兒子,他們大多是收養女兒的丈夫。這種人被稱為「婿養子」,他成為岳父的繼承人。他付出了很高的代價:他的名字必須從生家的戶籍中去除掉,而記入妻家的戶籍中。他必須使用妻子的姓氏,而且跟岳母住在一起。雖然代價極高,利益卻也極大。因為富商的子孫可以成為武士,而窮武士的家族也跟富豪有了聯結。在這之中,階級制度仍然完完整整的未受到任何破壞;但富者卻可巧妙的利用它來取得上層階級身分。
遇到任何重大事件,各種階層家族的家長,都必須召開家族會議來討論。譬如一次有關訂婚的會議,參加者可能有來自遠方的家族成員。獲致決議之前,可能要經過一番微妙的權衡輕重;一個幼弟或妻子的意見可能左右一項決定。做家長的若無視於群體的意見而獨行其是,則無異是作繭自縛。當然,有些決定也許會影響到某個人的命運,卻是他極不願接受的;但是,他的長輩也是遵守家族會議決定的過來人,他們會頑強的要求晚輩像他們過去一樣屈服於家族的決定。他們的要求背後所潛存的制裁力量,極不同於普魯士父親在法律及習俗上對妻兒的專制權力所依靠的制裁力量。其不同並非日本社會中的要求較不苛刻,而是在於效果的差異。日本人並不在家庭生活中學習對專制權力的尊重,也沒有養成易於對這種權力屈服的習性;日本人要求對家族意志的屈服,乃是為了一項與家族全體休戚相關的最高價值——不管其要求多麼嚴苛——是為了共同忠誠而做的要求。
有些民族在專斷的封建體制之下,變得溫馴順服,而日本人卻未如此。我們必須明白,日本的各階級都受到某些保障。甚至賤民階級也被保障了獨占其特殊行業的權利,他們的自治團體也為當局所承認。雖然加諸各階級的限制很大,但也有相當的秩序和安全。
西元十六世紀,日本內亂猖獗。經過幾十年的動盪,偉大的武將家康終於擊敗所有敵手,於一六〇三年成為德川氏的第一代將軍。其後二百五十年間,將軍的地位一直留在家康後代手中;到了一八六八年,當日本的現代史展開序幕時,這種天皇和將軍的「二重統治」才被廢止。從許多方面來看,這一長久的德川時代,是歷史上最可注目的時期之一。直到它結束之前的最後一代,它在日本境內維持了一種武裝和平:它也使一種有利於德川氏的中央集權制度付諸實施。
不管一個人的年齡為何,他在階層體系中的地位要看他是男是女而定。日本婦女步行時必須跟隨在丈夫身後,她的社會地位比丈夫低。雖然有些婦女穿著美國式服裝時,可以跟丈夫平行,或者進門時走在丈夫之前,但當她們換回和服,就又必須跟隨在丈夫之後了。日本家庭中的女兒,無法分享兄弟所能接受的禮物、關照及教育費用,卻必須儘可能的滿足於其處境。甚至在設立了女子高等學校之後,課程所注重的也是有關禮節和行體方式的傳授。嚴格的知識訓練是無法與男子相比的。有一位女子高等學校的校長,主張其校內中上階級出身的學生應該接受一些歐洲語文訓練,他的理由是:這樣,這些學生婚後為丈夫清理藏書時,才能把書放到正確的位置。
至於農民階級,雖然他們在法律上沒有受到免於武士欺凌的保障,更有苛捐繁稅,以及被加上的許多限制,然而卻獲得了一些安全的保障。他們的農地所有權受到保障,而在日本,土地的擁有是威望的來源。在德川治世之下,土地不得永久讓渡;這條法律保障了各個耕作者,而不像歐洲的封建制度,受到保障的是封建領主。農民對他所珍愛的東西具有永久性的權力,他們在耕作土地時,必定也是像他們的後代在今天耕作水田一樣的不辭辛勞。但是,農民是肩負世界的巨人,他們必須維持為數大約兩百萬人的整個寄生上層階級,包括將軍的政治機構、各藩機構、以及武士的俸祿。農民以實物繳稅,也就是說,他們以收獲量的一定百分比,繳交給大名。在同是水稻耕作國家的泰國,傳統的稅率為百分之十,德川時代的日本,卻高達百分之四十。實際上的數目,還要更高。在一些藩地,甚至高達百分之八十,還時常有各種徭役及強制勞動,增加農民精力及時間上的重擔。像武士一樣,農民們也限制其家族人數,使得日本全國人口在德川幕府兩百五十年間,停滯於同一數目。在一個經歷長時期和平的亞洲國家,這種固定不變的人口數目,顯示了統治政權的許多特徵:這個政權,對於依靠租稅為生的武士階級及從事生產的農民階級,都制定了嚴峻的限制;但是各個屬下跟其上級之間,就具有比較可信賴的關係。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所有的義務、特權和地位;如果這些受到侵害,縱使最貧困的人也會提出抗議。
當然,將軍並不是這個階層制度拱門的拱心石,因為他是受了天皇的任命,才掌握了支配權。天皇跟著宮廷內的世襲貴族(「公卿」)被孤立在京都,而且被剝奪了實權。他的經費甚至比弱小的大名還少,宮廷內的每一項儀式都受幕府規章的嚴格限制。但是,連德川氏中最強大的將軍,也未曾試圖廢除這種天皇與實際統治者併行的「二重統治」。在日本這並不是新奇的事。自從十二世紀以來,大元帥(將軍)就已經代表沒有實權的天皇統治國家。有些時期,職權的分割極為貫徹;因此,有名無實的天皇把實權託付給一位世襲的世俗首領,後者又把它交給其世襲的政治顧問來執行。這種權力的輾轉託付是時常發生的現象。甚至當德川幕府已經搖搖欲墜的時候,培理提督(Commodore Perry)也沒有料想到在幕府背後還有一位天皇;美國的第一任駐日公使——一八五八年與日本交涉第一個通商條約的赫里斯(Townsend Harris),也要到自己發現之後,才知道天皇的存在。
每個日本人最先在家庭內學得階層制度的習性,他把在此所學的應用到經濟生活及政治的廣闊領域裏。他學習到,一個人必須向「本位」高於他的人表達一切敬意——不管後者是否為群體中具有真正支配力的人物。甚至被妻子支配的丈夫,或者被幼弟支配的長兄,在表面上所接受的敬意也不為減低。特權與特權之間形式上的界線,並不因為有其他人在背後操縱,就因此受到破壞;表面的關係並不為了符合實際的支配情況而有所改變,它仍然是不可破壞的。有時,如果不受制於形式上的身分拘束而活動,倒反而有些行動上的方便;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較不易受到傷害。日本人在家庭生活經驗中也學習到,使一項決定具有最大力量的因素,是因為全家人確信這項決定能維護家們的名譽。這種決定並非由一位恰巧是一家之主的暴君靠其鐵腕強求的命令;這位家長毋寧更像受託付以管理一家物質及精神財產的人,這些財產對所有家族成員都具有重要性,也需要他們將個人的意願順從其要求。日本人反對使用武力,但不因此而減輕他們對處於一定地位之人士的極度敬意。雖然家族中的年長者無法做為擁有強力的獨裁者,但家族中的階層制度仍然得以維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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